申报“金钢奖”工程须知
1申报“金钢奖”工程必须提供的资料。
1.1 资格预审需提供的资料:
1.1.1 建设工程“金钢奖”申请表。
1.1.2 所申报工程的简介。
1.1.3 申报单位的资质﹙复印件、须加盖公章﹚。
1.1.4 工程合同(首、末页复印件、须加盖公章)。
1.1.5 申报单位领导签名的企业无严重诚信不良记录的承诺书。
1.1.6申报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书面依据,包括: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、开工报告等。
符合上述要求及评选条件的工程,通过资格审核,将被接受参加“金钢奖”工程评选。
1.2工程现场检查需提供的资料:
1.2.1 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总包单位对所申报工程的质量情况说明。
1.2.2提供一式五份“金钢奖”工程汇报资料。
1.2.3提供项目管理人员的名单和证件,电焊工的上岗证及技能证。
1.2.4提供施工图纸、制作质保资料、安装质保资料等。
1.2.5所申报工程若有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等的采用,需提供相关资料。
1.2.6 提供现场设备和工具的有关资料。
1.2.7 申报工程现场检查,其质量和资料如未达标,根据“条例”要求将被限期整改。限期内需提供“金钢奖”质量检查整改回复单。
1.3 被提名候选“金钢奖”的工程需补充提供的资料:
1.3.1申报工程通过现场检查和质监站验收后,将被正式提名为“金钢奖“候选工程。被提名候选“金钢奖”的工程,需补充提供下列资料:
1.3.1.1“金钢奖”申报工程汇总资料(附光盘)。
1.3.1.2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。
1.3.1.3分项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。
1.3.1.4工程在制作、安装过程中的照片10张(附光盘)。
1.3.1.5建设工程“金钢奖 ”推荐表。
1.3.1.6被列入金钢奖特等奖候选工程,须提供影像资料(限时5分
钟)。
1.3.2上述资料截止期为当年度11月底。
2“金钢奖”收费
2.1收费标准:
2.1.1“金钢奖”和“金钢奖”幕墙结构奖工程收费:
2.1.1申报费:每个申报单位300元;
2.1.2专家现场检查劳务费:每个工程3000元;
2.1.3“金钢奖”工程(个/项)收费:10000元;
2.1.4“金钢奖”特等奖工程(个/项)收费:20000元;
2.2收费程序:
2.2.1申报费:
申报“金钢奖”、“金钢奖”幕墙结构奖的单位,经评选办公室审核通过后,收取300元申报费。
2.2.2工程检查专家劳务费:
工程检查前,收取3000元,作为协会支付专家的劳务费 。此外,申报单位不再向专家支付费用。检查需要用餐的,一般只在单位内部招待客饭。工地无条件,必须到外面用餐的,费用每人不超过50元。
2.2.3工程获奖费用:
2.2.3.1经金钢奖评选办公室推荐,列为各类候选工程的,由评选办公室向获奖单位发征询意见,获奖单位应向协会作出认可获奖项目和获奖费用的书面承诺。
2.2.3.1经评委会评选,对“金钢奖”及“金钢奖”幕墙结构奖的获奖工程和获奖单位,协会在网上公示10天。公示期间,获奖单位应按规定向协会缴纳相关费用。
2.2.3.2获“金钢奖”特等奖工程在颁奖大会召开之后10天内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。
2.3收费说明:
2.3.1上述费用主要用于媒体和网络宣传,奖杯、奖牌和证书制作,评委会评审,颁奖大会及协会的组织管理等费用支出。
2.3.2在获得“金钢奖”的基础上,荣获“金钢奖”特等奖的工程,按工程获得的最高奖项等级标准收费。
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秘书处
2009年11月25日